大蚊

冷夜当万里晴空,残月都换成酒喝

《春草初长》




那是阿云嘎年轻得最气盛却也最瘦弱的时期,从那之后他的少年气息开始消退,但健康开始好转;他的体重终于达到了足够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数字,保留不变的只有仿佛野草的欣欣向荣。


野草被人认为坚韧却不够柔软,而春天,在春水初生春草初长的春日,野草足够年轻幼嫩,生气勃勃得仿佛一切苦难不曾降临。


那个时期的阿云嘎腰肢柔软,手臂舒展起来却能模仿雄鹰展翅。他的舞跳得很好,歌唱得不赖,可惜汉语不够好,讲话的时候像个温和笨拙的混血儿。不碍事,他足够讨人喜欢,有认真刻苦肯下功夫学习的心态,勤奋地去练歌练舞。还是个小孩呢,但确实有了为自己所爱之物孤注一掷的勇敢与悲凉。


他真的很讨人喜欢,他真的很乐意也很懂得对人好。和他一起搭档过的姑娘说他动作有退有让,约束他的不是礼仪教养,而是善良与尊重;逢年过节他高兴准备礼物逗别人开心一点,也高兴帮人写寄语,开头总是我亲爱的朋友;他的一切都是一个热诚的年轻人该有的样子,可却匹配了超出了这个年龄的坚毅和刻苦。


太刻苦了,太用功了,简直可以在他挺起的胸膛下方摸到分明的肋骨。


他有一次默笑着,用一种跟平日不同的沉静神色和敬酒的同学讲:“……现在不能喝酒,过去在军队文工团喝坏了,我给大家唱蒙古民歌《母亲》,以表敬意。”


他唱得真好,唱哭了好几个烂醉如泥的同学。


人人都喜爱他。那时郑云龙跟阿云嘎走得近,住同个寝室,同个班。郑云龙总是带着一些不屑漫无目的地想着,你们懂什么,我才最知道他的好的人……他还会喊我起床,喊我去排练呢,虽然我每次耍一会儿赖,他也拿我没办法。


郑云龙刚接触阿云嘎的时候对苦难还没有概念,以为人人都和自己一样是快活的青春期少年,只觉得这小子有点早熟,没料到这份早熟是用失去双亲的悲痛浇灌的。他只觉得阿云嘎目聚光芒,不晓得那是一双已经挤不出眼泪的眼睛。


后来郑云龙毕业,迎来了一生中最不知前路的时光,一月工资全部贡献都交不上房租。他全部的痛苦都来源于同时维持所爱和生计,而他全部的支撑和底牌都只是他的才气。那是很纯粹的,只为生活和爱好坚持的时光,饿死的天才很多,他最终没有成为其中之一。他赢了,也不知其中有几份阿云嘎的功劳。


当初他坚定又迷茫,于是总想说服自己更坚定一些,那时便会拼命寻找一个理由或者安慰。阿云嘎,他想,自己的悲伤与之相比,到底还是浅了些。还没有那么难,还没有到无法忍受的地步,他的所有天赋努力和运气,都能得到回应。


郑云龙很想调笑地说阿云嘎是他的白月光,又觉得不能淡化这个称呼原有的郑重。


郑云龙坐在台下看阿云嘎的演出的时候,其实不止在看阿云嘎一个人,他是全局的观赏者。他很高兴地看到,阿云嘎在进步,而阿云嘎周围的人,阿云嘎所处的平台,也越来越优越,对阿云嘎本身也越来越重视。真好,郑云龙发自内心地想,他在成长,在逐渐趋近所有歌者梦寐以求的状态,他在跳上一个又一个更好更大的平台。


一起录节目的时候,他老是说阿云嘎老了老了,说得兴高采烈,阿云嘎也笑得神采飞扬。老了好啊,阿云嘎不是什么不老妖精,也不再瘦得一吸气就能看见肋骨,是踏踏实实行走在地面上的人,歌声动人笑容俊朗,手抚过郑云龙的背,留下一路熨帖的温度。


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事吗?阿云嘎能活得好好的,一直在他视线范围内去歌唱,去发光,去做梦与圆梦,他们的梦想甚至是同一个——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好的?


又好像还不够。《吉屋出租》的最后一站,他吻阿云嘎吻得最深情最用力,而这是为什么?


郑云龙望着与他距离并不远的阿云嘎,主持人叫他唱,那他就唱了。


慢慢喜欢你,慢慢的亲密,慢慢聊自己,慢慢和你走在一起,慢慢我想配合你,慢慢把我给你。


他穿过层层叠叠的绵长岁月对阿云嘎唱歌,却仿佛用歌声唤醒了自己。一开口说话时,他有些哽咽,模模糊糊感觉什么要成真了,又不敢描述或去深究。


但没关系,他还有很多次拥抱阿云嘎的机会。可以抱得很紧,他的耳朵贴着阿云嘎的脸颊,他的左胸膛贴着阿云嘎的左胸膛,一人一颗心脏分两边跳动。


他们还会有很多很多次拥抱,会有很多很多次同台歌唱。那么当阿云嘎看向郑云龙的时候,一定能读懂郑云龙眼中的闪光。


那是雾气凝结成液体的一瞬,是极为珍贵的,爱人的眼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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